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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燃气指令(EU)2016/426(GAR)

截至2018年4月21日,燃气设备指令 2009/142 / EC(GAD)将 被新的燃气器具法规(EU)2016/426(GAR)取代,用于燃烧气体燃料的设备,它将包括对燃气器具指令2009/142 / EC中包含的现有规则的更新和增强。

燃气指令是什么
燃烧气体燃料指令(GAD 2009/142 / EC)涉及燃烧气体燃料的设备(1990年采用),并包含在欧洲市场上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,该指令并未说明必须如何满足这些要求,因此它为制造商提供了可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的灵活性。符合法规的燃气器具和配件将被推定为符合燃气器具指令,并有权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。

CE认证燃气器具法规
2011年欧盟委员会关于GAD运作的报告强调了一些需要改进的领域,该报告的主要成果之一是2016年3月发布的燃气器具法规,作为一项法规(与指令相对),不需要新的国家法律来实施新的燃气器具法规。
根据燃气器具法规,产品必须符合现有法规(包括GAD),直至2018年4月20日。

燃气器具法规的变化
增加的电器数量:
范围现在更广泛 - 替代燃料来源(如氢电池),烹饪工具(厨师的吹火炬),空调和整个洗衣过程(包括烘干)现在都属于GAR。高压水锅炉(高于105摄氏度)也被排除在假设之外,根据压力设备指令处理这些锅炉。

进口商必须与当局合作,确保遵循GAR流程,设备符合要求并且说明充分。进口商还必须确保调查投诉并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。

1.燃气配件的CE标志:
安全和控制设备等气体配件需要CE标志,并且必须符合与燃气设备相同的合格评定。

2.有效期:
将引入十年的证书有效期 (之前没有到期), 在有效期结束时,制造商必须向指定机构申请延期,并且新的类型检验证书将在新的10年到期时签发。

将对公告机构规则进行重大更改,以确保这些机构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具备胜任能力,以履行其指定的工作,公告机构的技术能力很重要,现在法规确保对培训和知识共享的承诺,已经有一些公告机构选择不接受GAR下的工作,大概是担心他们无法满足这种能力水平。 

欧盟成员国必须提供有关天然气质量和供应压力的更多细节,这里的信息传统上是粗略的,并且是跨境贸易的障碍 - 使制造商难以设计和开发电器,此处所需的信息类似于英国的天然气管理条例,并将继续发展以考虑新一代的天然气技术(如生物质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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